所謂揮棄(Waive),就是球隊解雇其隊上球員之行為。NBA的球隊要揮棄球員,應該遵循一套什麼樣的規則來運作呢?本文將在以下的篇幅略述之。

  一、揮棄的程序

  原則上,任何球隊都可以在任何時候揮棄他們隊上的球員,被揮棄的球員,將會維持一定期間的揮棄狀態(Become a Waiver)。如果這名球員是在每年8月15號到當年例行賽結束的這段期間被揮棄,那麼他在被揮棄後的48小時之內,將會處在揮棄狀態之下;如果是在上述期間以外的時點被揮棄,那麼他在被揮棄後的7天之內,將會處在揮棄狀態之下。一名球員處在揮棄狀態時,除原球隊以外的任何隊伍,都可以向聯盟聲請承受(Claim)這名球員;如果有2支以上的隊伍聲明承受,則由當時戰績較差的球隊取得承受權。當一名球員被承受時,承受他的球隊必須負擔他原有的合約,並代原球隊支付他合約剩下的薪水;同時,還必須向聯盟辦公室支付1000美金,作為承受該名球員的規費。

  球隊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聲明承受一名處在揮棄狀態下的球員。其必須具備下列任一條件:

  1.球隊有足夠的薪資空間可以承受這名球員原有的合約。換言之,球隊所擁有的薪資空間(Cap Room),不能低於這名球員當年的薪資總額。

  2.球隊有足額的傷兵條款(Disabled Player Exception)可以承受這名球員原有的合約。

  3.球隊有足額的交易特例(Traded Player Exception)可以承受這名球員原有的合約。

  4.如果這名球員原有合約的長度在2年以內、且支領最低薪(Minimum Salary)的話,任何球隊都可以聲請承受這名球員(亦即球隊使用「最低薪資條款(Minimum Player Salary Exception)」承受這名球員原有的合約)。

  由以上的條件可知,球隊承受一名處在揮棄狀態下的球員,本質上就如同運用薪資空間或例外條款,去向其原球隊交易這名球員,只是其所遵循者,是另一套程序性規則而已。

  如果一名球員在揮棄狀態結束前都沒有球隊聲明承受,這名球員就可以取得完全的自由之身(Become a Cleared Waiver)。他將可以憑自己的意願,和任何球隊簽下新合約,而其原球隊仍然必須支付他原有合約剩餘部份的薪水;而新合約的額度為何,則端視球員與新球隊之協商結果而定。基於成本考量,很少有球員會在揮棄狀態下被某支球隊承受;球隊通常都是等到球員取得完全的自由之身後,才會和他簽下一份甚至低到最底薪的合約。

  二、揮棄的效力

  揮棄的效力,大致上可以分為對球員和對球隊兩個面向來談。

  對球員來說,如果是在3月1號之後被揮棄的,其雖然仍可與任何球隊簽下新合約,但將不能被列入季後賽名單中;另外,如果一名球員是在被交易之後,由換入球隊將其揮棄,若此事是發生在球季中,那麼他在30天內,將不可以和其換出球隊簽下新合約;若此事是發生在球季後,那麼他在20天內,將不可以和其換出球隊簽下新合約。此規則被暱稱為「Gary Payton Rule」,原因是,04-05球季時,塞爾提克用Gary Payton、Tom Gugliotta、Michael Stewart和一枚附條件的未來首輪選秀權,向老鷹換取Antoine Walker。交易結束後第5天,老鷹宣佈揮棄Payton,而3天之後,塞爾提克宣佈他們重新簽下Payton。此事引起聯盟嘩然,紛紛猜測是否塞爾提克和老鷹在私底下有密約,利用這種方法使Payton能在交易之後迅速重回塞爾提克。為了防堵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現行的勞資協議內增訂了這項規則,令球員在被新球隊揮棄之後,不能立即重回原球隊。

  對球隊來說,其隊上的球員在被揮棄後,該球員原有合約內屬於保證約(Guaranteed Contract)的部份,仍然會被計入團隊薪資;屬於非保證約的部份,則僅有已實際支領的薪水,才會被計入團隊薪資。在球季開始前,球隊有時會給予某些球員非保證約性質的「夏季合約(Summer Contract)」,好讓他們能參加夏季聯賽或季前訓練營;但只要這些球員不被列入正式球季的球員名單內,他們的合約就不會被計入團隊薪資。

  球隊和球員可以協議,在球員被揮棄之後,使用一套新的薪資支付計劃表(Revised Payment Schedule),來給予球員原合約上保證約部份的薪水。這份新的薪資支付計劃表可能會拉長或縮短原合約所簽訂的支薪期間,也有可能會一次付清。這項協議通常會被視為是一種「延長期間條款(Spread Provision)」。然而,儘管球隊和球員可以協議使用新的薪資支付計劃表,但在計算團隊薪資時,該球員的逐年薪資,還是要照原合約上所簽訂的額度,計入團隊薪資。

  如果一個身背保證約的球員被揮棄,在他成為完全的自由之身後,有另一支球隊簽下他,則揮棄他的球隊將可以從他的新合約中(逐年)得到一定金額的補貼(Set-Off),且此補貼之額度還可以折抵團隊薪資(亦即可以從團隊薪資上扣除此補貼之全額)。另外,只要和這名球員簽約的球隊是一支職業球隊,揮棄他的球隊就可以獲得補貼,即使這支職業球隊並非NBA的球隊亦然。補貼額度之計算方式是,該球員新合約之(逐年)薪資,減掉聯盟1年級生之最底薪(如果該球員是新秀(Rookie),則減掉新秀最底薪),再除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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